“十二五”期间河北省质监局明确节能减排工作思路 |
时间: 2011-12-29 |
日前,河北省质监局出台《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了全省质监系统“十二五”期间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6个方向:完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深化能源计量、加强节能减排认证、深入推进特种设备节能、加强节能减排产品质量监管和执法检查、强化生产许可严把源头,坚决有序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工业节能减排工作。 深入做好节能减排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河北将继续完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建设,针对全省产业发展特点,加强节能减排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全面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标准,在重点行业制定更为严格的地方标准,修订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产品能效和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标准,提高准入门槛;制定主要工业行业循环经济评价标准及流通企业节能、节水、节约包装材料等标准;组织完成69项节能减排相关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严把企业标准备案审查关,对企业制定国家明令淘汰高耗能产品的标准,不予受理备案。同时抓好节能、节水、节材、可再生能源、环境保护、废旧产品利用和清洁生产等领域标准的贯彻实施,提高节能减排标准的实施质量。 深化以数据应用为重点的能源计量工作。一是完成对“双百”(国家级、省级各100个重点企业)及新老“双30”(30个重点县市、30个重点企业)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计量数据管理以及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等能源计量工作情况的审查;二是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争取全省90%以上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配备管理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完成50家重点用能单位的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继续在中小企业开展计量合格确认工作;三是加快推进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开展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力争完成100家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和联网监测;四是加强能效标识产品计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能效标识无标、虚标、标识不规范等行为,提高能效标识制度的有效性。 加强节能减排相关认证工作。积极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提高能源管理的实效性。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重点耗能企业加强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现节能目标;积极推行节能、节水、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认证。引导和激励企业开发高效节能产品和可再生资源产品,引导消费领域推广应用高效节能节水产品。 深入推进特种设备节能工作,进一步强化锅炉节能。一是以工业锅炉和换热压力容器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严禁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型号的锅炉产品;二是加强对锅炉产品的节能质量监管,大力推进在用锅炉定期能效测试。重点加强对测试结果不合格锅炉使用单位的督促帮助。同时,加强锅炉水处理监督工作,争取全省新增水处理达标锅炉5000台。三是推广节能新技术,推动锅炉节能改造。 加强节能减排产品质量监管和执法检查。一方面开展节能减排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依法严厉查处不符合节能环保相关标准的产品生产企业,及时公布企业和产品信息。另一方面继续深入开展能效标识产品、节能建材产品、高耗能产品、日用家电产品、过度包装商品等重点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规范节能产品市场秩序。 开展打击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违法行为工作,严厉查处无证生产有关节能减排产品的行为,依法严惩违反国家节约能源相关规定擅自组织生产的行为。《意见》要求全省质监系统要对照节能减排工作的目标任务,注重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确保圆满完成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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